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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一夫一妻制[2005]

2011/12/18 留下评论

【原发个人wiki,Net.Weblog.20050206】

2005-02-06

我读《裸猿》(The Naked Ape),为里面为一夫一妻制找生物学基础不以为然。一夫一妻制无非是基督教的婚姻制度,在人类历史的大多数时间,大多数民族,都实行的是其他婚姻制度。只是在最近差不多百多年的时间里,由于基督教国家的兴盛和扩张,才在世界范围内成为当前流行的社会组织方式,形成新的道德约束。

任何一个制度,它能在世界上长久的生存,首先就是要不和这个制度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相矛盾。即使不是相矛盾,如果有一个运营成本更低的制度来竞争,这个制度也未必再能作为主流存在下去。今天的主流西方婚姻制度,是一夫一妻制下的核心家庭制度。其实这个制度作为主流,在西方也不过百年的时间,是工业革命之后的新兴事物。1960年代以后,这个制度又开始衰落。离婚,弃老,同居,晚婚,丁克,同性恋,单亲家庭,等等现象从不同侧面冲击着这个一夫一妻制下的核心家庭制度。很多人觉得这是道德沦丧,人心不古;在我看来,恰恰是社会进步,经济发展的自然结果。新的工业革命解放了妇女,提供了良好的养老和育婴社会福利,严重的消弱了核心家庭的经济重要性——正如旧的工业革命消弱了大家庭的经济重要性。由此引发的核心家庭解体过程,也就是经济学上的必然。

所谓的婚姻制度,也是一个社会契约。维护这个契约,需要一定的成本;也带来一定的收益。这个成本收益可以是宏观的,比如说东罗马帝国由于严格的一夫一妻制,在当时的卫生和社会条件下,导致人口增长缓慢,由此引发一系列经济和政治,军事问题(比如引入斯拉夫人的问题);也可以是微观成本收益,比如在美国殖民地时代早期,生活艰难,人口稀少,几乎所有人在死了配偶之后极短时间内(几个月甚至几个星期)就再次婚嫁,以维系生活。详细分析这个问题,可以做一个基于博弈论的的大文章,这里没法展开了。(比如说,纳妾制度,穆斯林四妻制度,走婚制度,娼妓制度等等,都可以纳入这个框架来研究)。现代社会发展了,对社会上相当一个阶层,一夫一妻制下的核心家庭制度成本收益比太高,就成了次优的选择。有个现象是社会福利越发达,核心家庭越解体。比如在社会福利最发达的北欧,一半左右人都不结婚;欧洲的福利比美国好些,同居之类的现象也就更普遍些。从法律上说,现在已经认可同居的经济身份了,同居者可以在很多经济合同上作为一个共同的缔约方,比如汽车保险,医疗保险。(当然社会福利只是一个必要条件,政治和宗教的习惯的改变要缓慢些。同样水平的福利社会,对中东产油国和日本的婚姻制度又不同。)未来的趋势,大概还是进一步消弱核心家庭,消弱一夫一妻制。

人类总还是需要婚姻。一夫一妻制被消弱,并不是说这个社会就乱七八糟,人人为所欲为了。恰恰相反,是某些更合理的,社会运营成本更低的婚姻制度来取代这个(基督教的)一夫一妻(排他终身)制。同时,这个社会还是会保持多元化,多种制度合理并存。制度和道德随时间变化,实在是一件很平常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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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.S. 2011-12-18 我家有一本厚厚的三卷本《家庭史》。人类所有的家庭组织方式,过去有各种千奇百怪的模式,未来也会有各种“奇怪”的方式。

我要澄清一下,我并不反对一夫一妻制。但是从社会发展的规律看,一夫一妻制虽然在法律上还是唯一的家庭组织合同方式,但是其实际采用率(effective adoption rate)在过去几十年里,是年复一年的下降。这背后的深刻的经济和社会原因,并不是“道德沦丧”一个标签可以说明的,也不是“回归传统”这个口号可以解决的。

而且,我觉得这个趋势还是会持续下去。特别是现代社会抚养孩子的成本越来越高,“理性”的家庭一般都只要两个以下的孩子,甚至不要。比如日本和台湾面临的严峻的人口问题,想了很多办法了,都不奏效。恐怕最后会导致政府越来越多的介入家庭生活,逐渐的、缓慢的把抚养孩子的经济问题变成一个社会负担问题——正如现在大多数国家的养老问题一样。几十年以后,说不定大家就公认,孩子就该政府来养——几十年前,如果你说父母就该国家养,子女就不该负责,大概所有人都认为大逆不道,可现在发达国家就是这样。

一旦把养孩子这个压力解放了,妇女的独立性会进一步提高,经济地位也会提高,我估计会对一夫一妻制造成进一步的打击。[这个事情的另一个后果,就是家务劳动进一步社会化,GDP无形中又会呼啦啦膨胀上去(换尿布之类的劳动,都算GDP了)] 到那时,可能社会上还会有10%,20%的人选择这种合同,但不是主流了。

我这是科幻,您要是觉得是胡扯,千万别当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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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与进化[2003]

2011/05/24 留下评论

2003-05-08 【History.Method.Wenhua】

以前读过哈定的一本书《文化与进化》

还有忘记名字的一本讲社会生物学的书里也提到文化的一些要素, 象基因一样, 在人类社会中繁殖和扩散, 本质上就是一种”自私的基因”. 比如每一种文化都企图在可能的范围内无限扩展自己,而每一个文化本身也不断发生内部”文化子”的变异, 在竞争中一个文化可以分化成许多的子文化, 而一些小的文化也如同原核细胞聚合成真核细胞一样, 可能聚合构造为一个大的稳定的文化, 不同的文化之间也可能交换”文化子”, 如现代科学宪政,马克思主义都可以看成近代从西方文化中”入侵”的文化子. 不同文化子在一个文化中可能保持某种进化频率稳定, 如在日本文化中维新之前一直存在的佛教和神道教的平衡

许多看似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, 其实就是这些文化子的相互作用,相互博弈的结果.

其实最好还是用博弈论的语言来说, 用生物的语言来借”基因”的概念很容易被人挑毛病的. 其实他那个理论无非是说文化也是一种竞争现象, 而那些竞争主体也都是些”自私”的单元. 经济学上对这个研究的很透了, 现在就有人希望把它也引入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的研究里去, 因为那些地方存在同样的”理性”竞争行为.

其实社会生物学的数学基础说倒底还是博弈论. 基因在这个领域里也看过一种参与竞争的”agent”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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